根据《市属国企整合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企业的通知》(遂府办函〔2014〕22号)精神,分三年时间将市属国有企业原有49户整合到20户,将未监管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企业22户整合保留3户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近3年来,本着“能合则合,能交则交,能砍则砍”的原则,通过股权划转、吸收合并、资产出售、清算解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国企整合。目前我市市属国有企业通过整合减少了26户,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企业减少了19户,完成了目标任务,实现了优质资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突出了监管重点,提高了监管实效,有效防范了“无效企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