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收取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费
9月19日至20日,经省政府批准,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启动了2011至2012年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费征收工作。为确保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密切配合。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改进征收方式、改进审批办法、合理安排时间、营造良好氛围等一系列措施,仅用2天时间就顺利完成市城区出租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共征收经营权使用费347.2万元。
我市顺利收取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费
9月19日至20日,经省政府批准,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启动了2011至2012年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费征收工作。为确保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密切配合。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改进征收方式、改进审批办法、合理安排时间、营造良好氛围等一系列措施,仅用2天时间就顺利完成市城区出租车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共征收经营权使用费34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