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举措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在原制度基础上,新修订完善并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并购、合资等)、资产投资(购置土地房屋、基本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等)、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境外投资及合作等投资行为,为国有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尤其是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供制度规范。二是严格审批权限。对投资项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至3亿元,3亿元以上的,分三个层面严格按程序逐级审批。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对投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防范投资风险,督促提高投资效益。近年来,以遂宁发展投资集团为龙头,投资新组建了盛元水务、工业投资、交通投资公司等一批行业产业企业,实现了“以一元为主、多元拓展”的目标,遂宁发展集团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30亿元增加到50亿元,资产总额由原来的71亿元增加到了125亿元,企业转型发展能力得以较快提升。
规范投资行为 提升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