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办理流程。收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意见12条,召开国有企业债券风险防控工作专题协调会,出台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担保管理规范,要求市直属国有企业融资方案需制定年度融资计划、编制融资偿还计划,并按程序逐级审定。2019年以来,我市国有企业已成功发行债券金额35.6亿元。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成立市级领导牵头的国有企业融资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债务临期预警管理系统,重点对16家市本级国有企业融资情况监测、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管,规范了企业举债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绩效考核。把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未完成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指标的企业,扣减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得分,强化自我约束,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