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射洪县国资局主动出击,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国有企业监管。
一是认真梳理监管制度。办公室、各职能股室认真对射洪县已有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进行梳理,对已印发的规章、制度按“有效、修订、废止”进行分类,确保各项监管制度的时效性、针对性。
二是及时修订监管制度。根据射洪县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县深改办的工作要求,射洪县国资局组织人员修订起草了《射洪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射洪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射洪县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监管办法,内容更符合射洪县国有企业实际,监管也更有实效性。
三是补充完善监管制度。根据梳理,从管人、管事、管物三个方面研究起草《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射洪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管理暂行办法》《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担保和借款管理暂行办法》《射洪县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等近10个监管制度,强化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监管,规范国企担保、借款、融资等经营行为。
通过一系列制度的修订、完善,射洪县国有企业监管体系正按人事管理,重大事项、资产、资本管理,纪检监察三方面逐步形成,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也将更规范、更科学、更高效,国资监管也将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