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第二期)



根据市委市政府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和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市国资委督促企业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市属国有企业建筑施工、消防进行安全检查,现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请相关企业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将隐患整改到位。

点位一:遂宁文体旅集团船山体育馆

隐患问题:疏散应急指示灯不亮,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时出现人员恐慌踩踏,延误疏散时间,增加伤亡风险,妨碍消防救援。

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出口畅通,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整改要求:1.立即启动整改,在故障指示灯范围使用带有应急功能的移动照明。2.故障排查与原因分析。3维修与更换。4.系统性检查与预防性维护。

点位二:兴业资产投运公司市本级兴业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项目

隐患问题:6号楼吊篮作业与地面作业人员存在垂直空间交叉,未采取有效隔离或防护措施。

法规依据: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7.1.1条规定。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高空作业坠落半径应按表7.1.1确定。安全防护棚和警戒隔离区范围的设置应视上层作业高度确定,并应大于坠落半径。

整改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警戒隔离区,安全员旁站监督,严禁人员进入隔离区。

点位三:遂宁发展集团绵遂内铁路三电迁改一标110千伏林张、林桃线

问题隐患:进场工器具未经检验合格进场,要求立即更换已检验合格工器具。

法规依据: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之“所有工器具入场前必须经过联合验收,确保产品合格,证齐全。”

整改要求:要求立即更换为已检验合格工器具。

点位四:遂宁发展高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遂宁经开区城北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站前大道

隐患问题:现场水管基坑开挖深度大于2米,现场未设置临边防护措施,易造成人员掉入基坑受伤。

法规依据:依据《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16)及2025年最新行业实践要求,当基坑开挖深度达到2m及以上时,必须在基坑周边连续设置临边防护设施。

整改要求:现场尽快采用钢管对四周进行防护,防止人员掉入基坑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