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市国资委监事会依法依规进驻遂宁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程跟踪涪江通善大桥(通泉街渡改桥)项目情况,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依法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监督重点:
一是业主在项目上的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决策过程等方面是否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是项目的文书档案、财务资料是否完整齐全,归档是否及时。
三是项目资金的管理是否合法合规,资金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等。
市国资委监事会在监督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重要、紧急的问题,根据发现问题的不同性质,分别采取发《意见函》、《提示函》等专用函提请业主注意,并督促其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市国资委通过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了国有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了国有企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助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