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遂宁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市安委〔2015〕11号)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安全运行,市国资委决定在34户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成立了市属国有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遂宁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指导思想、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工作开展有计划、有任务、有落实;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确保工作按要求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