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考核监督。优化出台《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细则》、《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细则》,科学确定依法治企、合规经营考核权重,全面厘清企业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二是强化体系建设。扎实推动监管模式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精简监管事项25项(其中取消13项、下放5项、授权7项),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国资监管工作闭环。三是强化审查论证。全覆盖审查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及重大经济合同,借助法律顾问、评审专家等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核论证。四是强化信息建设。综合运用国有企业案件纠纷信息系统,强化案件纠纷动态管控,稳妥处置案件纠纷,预防化解法律风险。
市国资委“四强化”推动政务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