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10月9日—11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为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坚守政治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治灵魂,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压实政治责任,健全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突出政治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强化政治功能,把企业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通过深入开展“六强六好”、“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等党建主题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提高政治站位,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发展机遇,以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态度,努力完成好“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逐个销号。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综合施策,常抓不懈。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34项整改任务基本整改到位。
(三)聚集重点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委党委把抓好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查办作为重要切入点,高悬问责利剑,直指担当“塌肩膀”、干事“软无力”弊病,维护巡察整改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委党委召开领导班子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共4人受到问责处理;机关中层干部、企业高管及中层以上干部共16人先后受到党内警告、谈话诫勉、书面诫勉等。
(四)坚持依制而行,建立长效机制。党委树立问题意识,举一反三,不断研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治本之策,先后出台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的制度12项,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制度3项,关于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3项,关于加强机关党建方面的制度9项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规范了权力运行,堵住权力任性、作风飘浮、担当不够等漏洞。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落实问题整改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企业去行政化不彻底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上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部〔2013〕18号)文件。二是成立专项调查组对市国资委机关干部领取2013年、2014年企业业绩考核奖情况进行核实。三是组织对企业高管人员在社团兼任职状况进行再次清理。
2.关于未严格执行政企分开问题。一是全面停止委领导班子成员对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公司”)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审批的行为。二是组织专人对机关在兴业公司报销的费用进行集中清理整改,明确从即日起,国资委机关的所有费用只能在委机关专用账户报销。三是按照《遂宁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遂委办〔2017〕84号)文件精神,立即启动兴业公司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将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四是严格落实《遂宁市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17〕14号)精神,建立出资人审批事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真正实现管国有企业向管国有资本转变。
3.关于大局意识弱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不及时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慵懒无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二是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认真落实《关于在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4.关于落实2016年度党建工作点评意见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再次对2016年度党建工作点评意见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部署。二是制发《2017年市国资委党建工作情况点评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8〕45号),对整改方案再次进行修订细化,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头。三是针对国有企业“人浮于事、近亲繁殖”等突出问题,责成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2011年以来的新进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对不胜任工作的,坚决予以清退。四是委领导班子就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不力问题在2017年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关于党委会独立性不够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委务会议事规则》。二是明确党委会和委务会研究事项的具体内容、规则机制和决策程序,从制度层面杜绝党委会、委务会套开等情况。
6.关于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兴业公司债权核销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制定出台《党委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遂国资党委〔2018〕100号),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三是在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委领导对兴业公司核销债权未作为“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关于党委发文及党委会记录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记录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8〕90号),对印章管理、文件运转和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二是党委书记亲自把关党委会记录,并签字确认。三是党委会后及时制发会议纪要。四是每次党委会进行录音存档。
8.关于未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一是制定《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是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委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9.关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工作常态长效。二是逗硬组织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三是确定专人为中心组学习秘书,做好学习记录。
10.关于2016年机关支部“两学一做”学习记录造假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今年来共组织召开各类会议14次。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坚决杜绝记录造假,落实专门的支部委员记录并负责归档整理。三是实行会议签到制度,对会议开展情况进行考勤,由支部纪律委员负责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
11.关于机关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违规问题。一是对机关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违规问题导向市直机关工委写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印发《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12.关于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缺失问题。一是党委书记对兴业公司、鑫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指导兴业公司、鑫虎公司分别成立党支部。三是指派党委办公室主任为党建指导员,对兴业公司、鑫虎公司开展党建活动进行指导。
13.关于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和干部选任监督制度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市国资委干部考察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国资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对干部动议、推荐、考察,档案审查、征求意见、公示等环节作出具体要求。二是机关从事人事工作的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人事工作业务培训。
14.关于干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对2013年以来提拔干部的考察文书进行清理。二是组织专人对机关干部档案进行审查,做到逐份鉴别、分类排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卷。三是制定《国资委机关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手册》,确保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四是规范党委会研究有关干部人事议题的程序,落实专人记录、录音和归档整理。五是推进机关干部档案数字化工作,拟由成都金档公司统一采集我委机关干部数字化档案。
15.关于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不到位,实名制数据管理不到位,挂牌不规范问题。建立国资委机关机构编制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实名制数据录改,明确要求单位人员、科室发生变动后在出文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名制数据录入。
16.关于党务基础工作不严不实问题。一是组织各支委学习党史知识,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确定组织委员负责党统工作,对机关党员基础信息进行重新统计。三是严格落实党费交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建立党费交纳台账。四是指导兴业公司成立党支部,并将6名兴业公司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兴业公司党支部。
17.关于党员队伍管理存在真空地带问题。一是制订《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二是对一名预备党员期满未按期转正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并以《关于预备党员未按期转正问题的情况报告》(遂国资支委〔2018〕5号)文件,向市直机关工委就未按期转正作出说明。三是机关支部牵头,对兴业公司6名党员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学习,并补齐党费。
18.关于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监管中存在家底不清问题。一是建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台帐。二是明确党委办公室干部负责党统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凡上报材料必须由党委书记审定把关。
19.关于对国有企业党建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8〕131号)。二是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督查2次,召开国企党建工作推进会1次。
20.关于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对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21.关于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不严问题。一是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柏顺机动车检验公司、天遂文化旅游公司、教育投资公司等3家企业的2016年财务数据真实性进行再次核查。二是对天遂集团和教投公司相关负责人超额发放的绩效奖金进行清退。三是驻委纪检组对天遂执行董事、总经理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副总经理进行谈话诫勉;对财务总监进行警示谈话。四是负责考核的分管副主任向委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对考核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对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实行3年行业禁入。
22.关于违规购买服务,超标准报销培训费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对违规购买培训服务进行了立案审查。原任主任、原任党委书记受到市纪委监委的批评教育;3名具体负责的副主任分别受到谈话诫勉;党委办公室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市国资委召开领导班子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违规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三是印发《遂宁市国资委培训费管理实施办法》(遂国资党委〔2018〕91号)。
23.关于监事会对企业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国资委党委仅仅要求企业整改,对责任人员不敢亮剑问题。一是召开委务会,集中学习《四川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四川省国有企业监事会重大事项监督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制定《遂宁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考评办法》、《遂宁市市属国企业派驻监事管理工作规则》、《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支持配合外派监事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细则》、《遂宁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三是组织监事会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次核查,各项问题已逗硬整改。
24.关于对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制定《“三会一课”考勤、请销假、会议记录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党员义工日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等。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2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不明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关于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7〕15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7〕68号)。二是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完善了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26.关于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问题。一是制发《关于成立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8〕15号)。二是制定《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2018年度工作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细化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严格监督考核。三是党委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等做到及时研究和指导推动。
27.关于纪检机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公开设置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和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纪检机构探头作用,扩大线索来源。二是组织委机关8名中层干部和41户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签订履责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三是建立《关于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形成防控监督体系。
28.关于日常监督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制定《关于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8〕128号),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分工和内容。二是制定市国资委2018年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台帐。三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8〕89号),确保监督有力有效。
29.关于案件查办不力问题。一是制定《2018年监督执纪工作台帐》。二是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的经常性学习和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共查办国资系统案件3起,处理11人。
(四)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方面
30.关于未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个别党委班子成员超越权限签批问题。一是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超越权限审批问题进行调查,责成超越权限的领导向委党委作出说明,党委书记对超越权限审批的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市纪委监察委对签批兴业公司减少收取新城公司和柔刚公司担保贷款担保费一事进行调查,并对超越权限签批的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举债融资及提供担保的通知》(遂府办函〔2018〕56号),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工作。
31.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8〕88号),对民主生活会流程、内容等进行规范。二是专门印制《遂宁市国资系统谈心谈话、督查记录》,国资系统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册。三是在2017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四是制定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方案,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32.关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针对性不强、辣味不够,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还不到位问题。一是在2017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委书记对委班子成员剖析材料严格把关,确保主题鲜明,问题实在,原因分析透彻,整改措施具体。二是在两次民主生活会上,做到相互批评红脸出汗。
33.关于滥发钱物和违规报销费用问题。一是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市国资委、兴业公司、鑫虎公司违规滥发钱物和违规报销费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应清退31.7889万元。二是组织对违规和超标准发放的费用进行限期清退。已清退29.6929万元,还差2.096万元。系兴业公司退休人员张艳因长期生病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筹齐资金,张艳本人承诺并制定了还款计划,3年内还清。三是党委书记、主任分别对原分管副主任、现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等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对兴业公司财务部长、办公室副主任进行书面诫勉;对鑫虎保安公司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进行谈话诫勉,对办公室主任、督察部部长、人防大队长、财务部部长进行书面诫勉。
34.关于财务管理较为混乱问题。一是出台《市国资委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实施办法》(遂市国资〔2018〕53号),参照市投促委相关规定研究制定《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二是召开委务会专题学习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遂财行〔2016〕18号),具体包括《遂宁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遂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遂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遂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方面的财务规定和报销制度,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
三、下步工作
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永远在路上。市国资委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升引领发展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弥补短板,克服本领恐慌,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提高政治站位,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委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做到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上台阶。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笼子,防止权力滥用。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5—232191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6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