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国资委
遂宁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4月6日至5月21日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26日发出《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市国资委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遂委巡办〔2021〕83号)。我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讲政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明确做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及时推进。  

(二)建立清单,落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市国资委党委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针对上轮巡察整改落实、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党建抓得不够实等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37条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时间节点。做到了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在巡察整改期间,市国资委党委坚持由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牵头部署、挂牌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负责具体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担负相应整改落实问题的督查督办。及时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再次梳理和细化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直面问题不回避,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性  

(一)上轮巡察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  

2017年巡察反馈的“市国资委、原兴业公司、原鑫虎公司违规滥发驾驶员综合鼓励奖,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加班补助,违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其他费用”问题,整改应清退317889元,截至本轮巡察“回头看”,原兴业公司1名职工尚有20960元未清退等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该职工于2021年8月26日将尚未清退的20960元全部退还。  

(二)关于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委务会依法履行职责未有机统一,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党委对党建和业务的领导作用不均。党委会侧重于研究党建工作,未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存在“书记重党建轻业务、主任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三新一高”、军民融合发展、国企党建等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会会前学习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在工作中坚持党总揽全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三是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委务会议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会和委务会的议题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委研究决策,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巡察反馈后,党委健全完善了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但存在党委会议定的重要事项未形成会议纪要,跟踪督办少,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由委务会研究决定的情况。如2020年委务会记录显示,有20余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由委务会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前充分酝酿上会议题,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案,并及时跟踪督办。二是组织各科室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再次梳理,找准依据和出处,不折不扣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3.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巡察整改不够有力。对遂宁发展集团党委及其子公司在项目建设和工程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问题整改监督不力,导致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实,子公司多名管理层人员在工程项目上因违纪违法被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平时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平时监督与巡察反馈问题督导相融合。二是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实施分类处置,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切实将新发现的违纪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督导遂宁发展集团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导遂宁发展集团建立《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试行)》《工程项目调度管理制度(试行)》《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试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等管理制度。  

(三)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国企改革实效待提升,国资监督机制需健全的问题  

1.落实重大部署不够主动积极。对市委开展的“对标竞进、比学赶超、提质晋位”活动思想认识不深刻,缺少对标省国资委、跳出四川找标杆的工作要求,对在较短时间改变国资国企底子薄、基础差的现状,信心和底气不够足。对市属国有企业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遂潼一体化发展研究不够深入,对“十四五”全市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路径、方法,研究不够系统、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量编制实施国有资本与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工作。二是加强与重庆潼南区国资委对接,双方共同出资组建川渝遂潼投资集团,加快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区建设。三是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参与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梳理出片区开发项目23个,市属集团公司拟参与建设的项目6个。四是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国有土地开发建设,进一步增强其运营实力。五是在对标竞进活动中,提出的全市2021年国有资产突破3300亿元,所有者权益突破1200亿元目标均已超额完成,并加快研究制定《对标竞进2022年工作方案》。  

2.改革效果不够明显。国企改革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实力太弱、盈利太差、贡献太小”的国资国企现状没有得到有效改变,市场化运营能力不强,实体化发展不足,开拓新业务较难,造血功能不强,财政资金依赖度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融资功能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了《2021年国企债务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13项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有人抓、有人管。二是举办专题培训。2021年10月11日,组织市属一级集团公司、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国资监管机构和重要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开展了国企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培训会;2021年10月12日,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题培训会;2021年10月13日—14日,市国资委主要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开展调研督导,进一步压紧压实目标任务。三是加快推进全市首家AA+国有企业创建,遂宁投资集团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股权划转加快推进。四是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梳理出85项改革任务,按照2021年完成70%、2022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的要求,建立台账、对账落实,目前已完成总目标任务的85%。  

3.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机制不健全。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没有建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定期向国资委报告工作制度,事中事后监管有待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需健全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有效防控风险。二是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印发了《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定期向国资监管机构报告工作制度》。三是对经营业绩考核、财务预算和职工工资总额预算“三位一体”的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研究,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四是印发《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遂市国资〔2021〕118号),从加强内审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内审全覆盖、完善内审工作制度机制、创新审计工作方式等方面对内审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建立了国资系统的内审体系。  

(四)关于党建抓得不够实,机关和国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  

1.党建重部署轻落实。党委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多以会议贯彻,满足于提要求、发文件,制度规定执行不够有力,持续跟踪问效力度不大。如建立了联系企业党建制度,但班子成员对基层党建的调查研究少,督促指导不经常,国有企业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部分国企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不到位,基层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党建工作制度》,明确班子成员每年按规定到联系企业实地调研。二是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围绕服务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实施国有企业党建“强基固本提升工程”。三是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将党建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绩效考核、奖励惩处、选拔评优“三挂钩”。四是制定《遂宁市国有企业党建“五强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提升政治引领力、队伍支撑力、组织战斗力、廉洁保障力、事业共创力。  

2.党委对委机关党支部的领导偏弱。谈话反映党委主要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委机关支部属于市直机关工委直管,不归党委管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发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形式轻效果。如,2019年3月18日召开支委会,一次会议学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关党支部党的建设工作,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先烈英雄故事会、老兵故事会、红色经典诵读,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伍先华故居,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长津湖》等红色影片。2021年以来,机关支部共开展专题学习7次,开展“主题党日”2次,观看红色影片3次。二是跟进推动“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治、工作大提升”专项行动,以整顿公文质量、上下班考勤、会风会纪为切入点,采取“自查+核查”的方式,每周对机关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建作为机关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机关支部重要工作纳入党委研究议事事项,统筹安排,定期研判。四是10月29日经批准设立机关党总支,对支部重新划分,继续保持党员先锋队和党员示范岗的引领作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3.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如何与业务有机融合、有效衔接缺少方式方法。部分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笔带过,“一岗双责”履职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9月14日印发了《关于县级干部分工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21〕77号),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行了再次明确,切实将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科室业务工作职责及联系企业管理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常态化开展交心谈心,对分管科室和联系企业相关人员时常谈话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谈心谈话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不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到位,点到为止,怕得罪人。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过于套路,没有做到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不断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思想性、战斗性和纯洁性。二是制定了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已于8月5日,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三是结合郭祥明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9月23日组织委机关干部及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负责同志旁听郭祥明庭审,开展一把手履职教育、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活动,分别在委机关和各企业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2.管党治党压力向基层传导不够。指导国企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发文件多,督促落实少,十九大以来全市国企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占全市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的14.5%。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巡检工作,指导遂宁兴业集团完成对市国丰粮油公司巡检工作。二是积极建立廉洁风险排查、防控责任体系和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三是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结合《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认真实施清廉国企行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制度执行不到位。商务接待制度形同虚设。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无接待清单,只附其中一人名片或几人名片,接待用酒使用现金支付;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公务出差派车或外出培训期间公杂费未减半报销;部分车辆未在定点企业进行维修,并用现金支付维修费用;附件不齐。如,2020年11月,支党务干部培训费无培训签到册。2020年11月,支安全生产专家聘用费无合同、无发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商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建立接待清单,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全面清理差旅费用报销清单,已于8月31日完成清退。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已完善了相关培训报账手续和凭证。四是与安全生产专家签订了聘用协议,按要求完善费用支付等手续。  

4.合同管理风险较大。2019年、2020年签约会计师事务所均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对国有企业的相关审计工作,但有关人员合同意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市国资委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监督执行,并已全额支付2019年审计费用,2020年已支付70%。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合同审核关,重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发挥聘请的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二是积极与会计事务所协商,2021年9月21日与签约会计师事务所,就扣减审计费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约定情况履行。  

三、持续用力抓落实,切实保障巡察整改的长效性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四个意识”为标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党建引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制度,突出抓党委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督促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和联系企业安排,切实抓好分管联系领域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不断加强国资国企党的建设。  

(三)持续正风肃纪,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以案促改工作,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结合“排整提”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破“五弊”兴“五风”,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打造风清气正的国资系统政治生态。  

(四)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研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治本之策,认真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制可寻、有制可依,促进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21918;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电子邮箱snsgz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