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国资委(局),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遂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29号)精神,经委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国资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遂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29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七大提升行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落实中、省、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国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三、公开内容
(一)围绕“促改革”加强政务公开
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企业产权监管科牵头落实)
按月公开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按年度公开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盈利能力、资产状况等情况。(综合科牵头落实)
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以及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企业产权监管科牵头落实)
出台推进市属企业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指导市属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委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围绕“调结构”加强政务公开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公开。(企业产权监管科、改革改组科牵头落实)
(三)围绕“防风险”加强政务公开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密切关注涉及遂宁市的国有企业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与金融消费者集中投诉问题,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企业产权监管科牵头落实)
四、组织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综合协调工作。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牵头科室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协调,严格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政务公开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科室要对主办事项明确承办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委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