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市国资〔2017〕40号 发布时间:2017-03-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2017年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228

 

2017年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

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国资系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全市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协作平台以及数据处理平台,将市属国有企业涉企信用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形成覆盖全市国有企业各类市场主体的全方位信息,加强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企业信息无障碍归集、共享。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国资委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蔡虹任组长,副主任张伟明任副组长,办公室、企业科、党委办、综合科、监察室、监事会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作的开展,并督促相关责任科室按业务分工要求、规定时限完成各项交办事项,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

三、信息归集的内容

归集共享的涉企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负责人任免、企业表彰、政策性资金扶持、企业审计监管、其他提示等信息。

四、信息归集的方式

各科室、市属国有企业报送的涉企信用信息须经委机关分管领导、企业主要领导审签后方能报送,要把好政策关、质量关、数据关、文字关,报送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办公室将收集的涉企信用信息经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统一通过全市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协作平台归集于企业名下,确保各类信息数据准确、高效便捷地交换共享与公开公示。

各科室、市属国有企业报送的涉企信用信息成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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