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市政府批准的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遂宁市审计局自2021年6月2日至6月24日对我委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整改函。收悉整改函后,我委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一一对照,积极进行整改,根据2022年5月6日市审计局组织召开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情况
(一)“上年结转结余编制不够准确”问题
我委督促财务人员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予以整改,并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责,加强对本单位预算的审核,准确编制部门预算。
(二)“‘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核算不细化”、“差旅费”核算不准确问题
我委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完善会计科目明细核算、规范预决算编制,提高基础会计信息质量。
(三)“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到规定比例”问题
在今后年度,我委将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四)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我委督促预算编制人员贯彻学习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有关规定,督促其在以后年度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执行中切实采取措施及时按计划推进项目,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截止2022年3月24日,我委已全面清理相关款项,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六)车辆未定点维修
我委已督促公车驾驶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公务用车相关文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我委将进一步提高部门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强化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警醒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
(二)建章立制,严把关口。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加强机关经费及公务用车管理,做好台账登记。对原始票据、报销内容、手续齐备、金额准确等方面严格审核,严把审核关口,手续不齐的不予以报销。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系列财会政策性文件,及时学习贯彻最新的政策要求,确保业务操作与时俱进,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11577;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电子邮箱snsgz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