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将通过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uini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建设大厦7楼;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2311577;电子邮箱:snsgzw@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遂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遂宁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优化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指导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并制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法规体系建设。以“依法监管、有效监管”为目标,贯彻落实“三统一、三结合、三分开”的工作原则,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出台了《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遂委办发〔2016〕4号)、《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层实施方案》(遂委办〔2016〕46号)、《遂宁市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发〔2016〕11号)、《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办法》(遂府办函〔2016〕248号)、《遂宁市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实施方案》(遂委办〔2016〕108号)、《遂宁市国资委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标准》(遂市国资〔2016〕228号)等7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系列配套制度,为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督管控机制、规范产权投资行为奠定了坚实的法规基础,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并及时通过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狠抓贯彻落实。我委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年初下达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年终严格奖惩,使国资系统的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足够重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公开指南及目录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国企财务、国企招聘和公共场所停车场由我委牵头负责,委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每年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做好相关信息工作;四是指定专人实时更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有关信息等,切实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达769条。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占1%;计划总结信息2条,占1%;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工作动态信息63条,占32%;人事信息11条,占5.6%;财政信息17条,占8.6%;行政执法信息0条;其他信息102条,占51.8%。我委加大了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其中: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41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信息10条,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信息12条。
(二)公开形式
一是主要通过遂宁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二是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三是在“中国·遂宁”门户网站上通过CMS后台管理系统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四是通过我委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发布有关信息;五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政策资讯。
(三)解读政策情况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等进行解读。通过各种媒体做好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舆情引导,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委主要领导积极参加中国·遂宁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录制。全年解读政策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政务信息发展不平衡,会议类、工作动态类信息较多,重点领域类、政策解读类等信息较少,不能全面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利用新媒体、拓展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还需进一步加强研究,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委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模式研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公开方式。凡属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积极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阵地的作用,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