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安全问题隐患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安委办函〔2017〕1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全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各企业制定的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工作方案,认真自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国资系统不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