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遂宁市国资系统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科室、各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遂宁市国资系统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第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17〕26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会战,集中排查冬季安全隐患,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突出公交、出租、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高风险车型,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六严禁”等制度,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源头排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各类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瓦斯爆炸、火灾、扬尘、施工噪音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排查治理。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
(三)开展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质量、建设工程电器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改造工作,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等领域整治,强化企业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景区景点、停车场、码头、学校、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五)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对车辆停车场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废料处置、扬尘、噪音等重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督促检查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做好好环境隐患排查和那个环境保护应急管理。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各企业研究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20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以问题为向导,狠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落实企业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向规范化、标准化进行,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排查整改。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对照《关于市国资委及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遂市国资〔2017〕248号)内容,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治情况录入“遂宁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监管系统”。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切实加强督查。根据《关于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分片负责制方案的通知》(遂市国资〔2017〕158号)文件要求,国资委各责任小组在2018年3月10日前至少对负责的企业开展1至2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明察暗访工作,并于1月3日前报送2017年8月以来各工作组分管片区当月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总结。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企业制定本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国资委改革改组科(606),2018年3月25日前报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