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
《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22〕12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以“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为指引,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织密织牢安全监管和预防治理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有效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和外部复杂环境冲击下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按照中省市和我委相关安全工作会议、文件要求,深入查找安全生产15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筹做好企业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风险研判,根据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今年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事故。
(二)突出检查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大检查工作
燃气安全方面。各相关企业要全面排查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确保燃气管道的密闭性和燃气灶具的安全性。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燃气设施设备操作规程。按规定安装、维护、检测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安全装置。保持食堂进出口、消防疏散通道畅通,通风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配置齐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设备。摸排清理使用燃气的既有房屋,落实商业经营类房屋燃气安全主体责任,按“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签定安全责任书。居住类房屋要与用户签定安全责任书,严禁用户私拉乱接,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热水器烟道要有效伸出室外。闲置房屋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燃气计量装置、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的完好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对危化品的安全风险认识,贯彻落实危化品相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学习。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危化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储存管理制度。排查危化品储存设施设备安全状态的稳定情况,储存房屋的选址是否安全、位置是否科学合理、内部消防设施和屏障是否达标,储存危化品的容器是否完好。危化品运输是否按规定装载,是否车辆动态监控,是否专业人员随车应对突发事件。危化品使用操作规范,安全保障措施、设备配置齐全,安全员监督到位,定期开展危化品应急演练,预防突发安全事故。
交通安全方面。各企业要健全完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落实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定期开展车辆维修维护,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各在建工程健全完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加强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盯紧看牢特种设备、高大模板、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地下暗挖等高危工程。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督的制度。压紧压实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现场旁站履责。加强安全日常检查,督促做好施工用电管理,高空作业佩戴防护措施。
消防安全方面。各企业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结合单位地理位置,人员密集程度等实际情况,分析研判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日常重点巡查和定期全面检查方式,按时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校园安全方面。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巩固校园安防“6个100%”建设成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纳入春季、秋季“开学第一课”教育教学计划。
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方面。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入排查粮食熏蒸作业、粮油运输、储存、加工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时维护保养大型粮机设备,严防机械伤人,严格控制粮包堆码高度,落实货物堆放“五不靠”要求。定期开展粉尘涉爆排查,落实日常消防检查。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中旬至4月下旬)。各市属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宣传动员,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阶段(4月下旬至9月20日)。各市属国有企业在5月15日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根据本次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重点任务,结合企业实际,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针对“五一”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第31届大运会等重要时点,要做好节日、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市属国有企业梳理安全大检查行动中排查的风险隐患,审查复核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建立“回头看”机制,动态跟踪,及时销号。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根据本次安全大检查行动的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对于经常性、重复性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剖析问题本质,找准根源症结,通过修订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5月15日后,省、市安委会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分别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综合检查和交叉检查,各企业要扎实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有台账,整改有回复,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安全大检查行动开展有力有序。
(二)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我委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适时对各企业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属国有企业,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加以督促推动,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开展成果。请遂宁兴业集团和遂宁发展集团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的信息,并于4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至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