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遂宁市重大决策部署事项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督领〔2018〕1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重大决策部署事项〉的通知》(遂督领〔2018〕2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18年度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推进工作,经委务会2018年第8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工作推进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小组成员
组 长:蔡 虹 党委委员、主任
副组长:郭祥明 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廖 芹 办公室主任
何 玫 企业产权监管科科长
李 静 办公室工作人员
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负责市国资委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工作推进小组日常工作。
二、有关工作要求
2018年度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推进工作已逐项逐条分解落实到分管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要对照全年和季度目标任务,认真梳理任务节点,限时办结,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完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每月20日前将工作履职情况和重推事项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委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委市政府目督室,委办公室负责通过“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按要求报送推进情况。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