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8-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主要职能职责是依法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考核分配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七大提升行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引导国有资本向成长型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要工作一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优化国资流动平台运营机制,完善“国资监管部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级架构模式监管体系,合理限定产权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幅度,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二是推动国企资源整合,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国企整合思路,加大国企资源整合力度,集中优势资源进一步做强做大现有国有骨干企业。三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一企一策”推进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运作,完善董事、监事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引入外部董事优化董事会结构,推动外部董事专家库的建立。四是实施分类分层管理,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和分类考核。五是强化转型升级发展,加大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促进资源向重点领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聚集,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六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我市国企加强与央企、省企和民企合作,创新投资合作方式,突出产业和产权多元化,稳妥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七是推进党建工作上台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引导国有企业完善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高效协同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国资委本年收入合计554.88万元,比2016年增加96.09万元,主要是新进职工两人、驻委纪检组人员的增加及职工2017年晋档晋级、职务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3.73万元,占99.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5万元,占0.21%。

  2017年市国资委本年支出合计574.69万元,比2016年增加100.34万元,主要是新进职工两人、驻委纪检组人员的增加及职工2017年晋档晋级、职务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42.72万元,占79.00%;项目支出117.67万元,占2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74万元,增长17.43%,主要是机关新进职工两人、驻委纪检组人员的增加及职工2017年晋档晋级、职务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5.46万元,增长18.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占3.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1万元,占6.79%;医疗卫生支出18.32万元,占3.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0.57万元,占82.27%;住房保障支出22.96万元,占4.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63.90万元,完成预算101.39%,原因为追加2017年基本支出,人员调动退休、晋档晋级、职务变动、一次性奖金及嘉奖等。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 <项级> 和调整预算数 <项级> 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19元,其中:
  人员经费38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完成预算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公车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6万元,占6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7万元,占34.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公务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宣传工作经费、招商引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96万元,下降43.42%。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车仅一辆,且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外来考察团体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94万元,下降26.04%。主要原因是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5万元,比2016年增加18.25万元,增长30.24%。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驻国资委纪检组办公家具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购买。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国资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我委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委系统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通过自查,我委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基本支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程序合法,效果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自评得分86分。
  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专项经费保障仍有缺口。2017年财政决算专项经费支出117.67万元,项目保障经费仍有不足。
  二是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原制定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厉行节约承诺书》等制度年代较久,随着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准则》等相关新的财务规章制度出台,需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决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部门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二是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部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部门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新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三公”经费制订专门的审批和控制制度,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2017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指标解释计分标准(备注)得分
预算编制(10分)报送时效(1分)基础信息更新(1分)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1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2
部门预算审查(1分)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1
绩效目标(5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2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3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1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1
预算执行(20分)执行进度(10分)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4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3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2
预算调整(4分)执行中期评估(4分)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3
行政成本(6分)节能降耗(3分)严格执行节能降耗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3
三公经费(3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3
综合管理(40分)债务管理(2分)债务还本付息(2)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2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1.5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1.5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1.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1.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1.5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2分)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1.5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2
决算公开(2分)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2
绩效信息公开(2分)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2
综合管理(40分)绩效评价(10分)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1.5
评价层次(2分)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0
评价结果报告(2分)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2
整改完成率(4分)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3.5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2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2
整体效益(30分)部门整体绩效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8 
(30分)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16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行政单位退休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为机关单位在职职缴纳养老保险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是指按照规定开支的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服务(项),其他国有资产监管(项)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开支的“三公”经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房租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为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是指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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