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49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08-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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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清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遂宁市中央商务区公益广告牌的合理使用的建议》(第149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指定副主任杨璐瑶同志牵头,资本监管科具体负责,积极督导广告牌产权单位天遂文旅集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央商务区公益广告牌即商务区旅游文化商品玻璃展示柜(以下简称“展示柜”),共计33个,目前由天遂文旅集团负责管理。为强化专业化管理,加大城市品牌营销力度,展示特色旅游商品,2016年9月14日,天遂文旅集团与遂宁市双赢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赢广告公司”)签订了《商务区展示柜委托管理合同》,将33个展示柜整体委托双赢广告公司管理,其中4个用于公益广告宣传,其余29个由双赢广告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委托管理期限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共3年。协议期内,双赢广告公司第一年免费使用展示柜,第二年使用费为30000元,第三年使用费为31500元,双赢广告公司缴纳合同保证金20000元。由双赢广告公司按合同协议对展示柜进行整体翻新和日常维护、保养。
二、整改情况
针对提案的意见,我委积极督导天遂文旅集团对33个展示柜进行全面清理。一是全面撤除了展示柜侧面的商业广告;二是清理规范了展示柜内部商业广告,将内部商业广告统一展示遂宁形象的企业与商品;三是全面清洁了展示柜内部污物,检查了线路、灯具,并做了翻新处理,目前,展示柜无破损,使用正常;四是强化公益性,明确要求6个展示柜长期用于公益宣传,其余27个展示柜布展内容均与遂宁本地旅游商品、本地特色商品、景区景点介绍等有关。
感谢您对市国资委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并请持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
此函。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2日
(联系人:唐浩泉,联系电话:232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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