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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学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国资支委〔2018〕10号 发布时间:2018-05-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开展好“大学习”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国资国企工作政策法规。通过大学习,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国资国企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安排

(一)学习时间

20185月开始至20189月底结束。

(二)学习方式

“大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名党员对所学的内容谈认识、谈体会、谈感悟,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支部全体党员对集中学习的专题内容进行自学,逐字逐句通读原文,结合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的解读、评论、报道、特刊、新闻等,牢牢掌握所学各项内容,并撰写学习心得,取得学习实效。

(三)学习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3.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治蜀兴川历史方位、总体要求、第一要务、根本动力、开放格局、重中之重、价值取向、生态重任、法治保障、政治保证等重要论述。

6.学习中、省、市决策部署以及即将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

7.学习国资国企工作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国资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意见》,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市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等。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每名党员要将此次学习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落实责任,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撰写心得。每名党员根据学习的内容,自觉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5篇。

 

 

中共遂宁市国资委机关支部委员会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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