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法委:
根据政协遂宁市委员会八届二次会议第7号提案《关于加强全市国有企业背部审计监督 促进企业规范发展的建议》相关内容,按照《政协遂宁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重提案督办工作的通知》(遂政协办发〔2022〕11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委关于政协八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工作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国有企业内审监督体系
一是构建市直属企业内审监督体系。根据市属国企“三级架构”改革精神及市国资委出资人职能职责,印发《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遂市国〔2021〕118号),从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机制等方面,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和防控风险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压实了市属一级企业对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统一管理职能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国资监管机构的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完善市属企业内审监督配套制度。遂宁兴业集团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试行)》(遂兴司发〔2020〕61号)、《直属企业经营管理责任目标与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遂兴司发〔2021〕47号)、《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遂兴司发〔2021〕56号)等制度,遂宁发展集团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遂发展发(〔2020〕1号)、《合规管理制度(试行)》(遂发展发〔2021〕98号)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实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全覆盖。三是配强内审机构。遂宁发展集团成立内审部门,严格落实内部审计人员准入制度,选配政治思想过硬、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5名,统筹增强集团内审监督。遂宁兴业集团将内审工作与风险内控紧密结合,重新修订集团风控管理办法,并抓紧拟定内审相关制度。四是优选审计机构。印发《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遂市国资〔2020〕153号),组建国有企业审计机构备选库,建立中介机构选聘、质量评估、定期轮换和淘汰机制,提升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化解审计风险。
二、创新国有企业内审监督方式
一是内审与企业运营密切配合。结合企业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实际,逐步探索把内部审计延伸到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济责任、绩效管理等多方面,逐步实现对企业管理运行的全覆盖审计。二是内审与重要领域监管综合施治。市直属企业科学拟定中长期内部审计规划,确保所属子企业5年至少轮审一次。市国资委针对重大事项、重要企业实施定人联系、督导。三是内审与重点岗位履职贯通协调。制定《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定期向国资监管机构报告工作制度》(遂市国资〔2021〕203号),市属集团财务总监定期书面向市国资委报告企业运行情况及重大相关事项。
三、增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指导
一是落实内审报告制度。要求国有企业定期将重大审计事项、重要人员审计结果、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况,应及时向市国资委、董事会报告。市属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应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国资委、审计局备案。二是提升审计业务能力。鼓励支持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业务培训、以审代训等方式提升职业胜任能力。积极与市审计局合作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三是压实审计结果整改责任。督促市属国企内审部门联合公司纪检部门,将审计整改工作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落实审计工作结果签字背书责任制度,明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审计人员对审计结论和审计程序分别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对审计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我委将持续深入研究贵委的宝贵建议意见,进一步抓好市直属企业内审指导工作,督促辖区国资监管机构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搭建和完善全市国企内审制度机制,助力全市国企高质量发展。
感谢贵委提出的宝贵意见,恳请一如既往支持国资国企平稳发展。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