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机关支部支委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党支部书记:刘泽斌,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蒲显锋,负责机关关工委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雷 蕾,负责机关妇联工作。
组 宣 委 员:吴冬敏,负责机关工会工作。
统战群团委员:范 彬,负责机关团委工作。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支部委员、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组织生活会,搞好机关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协助党支部书记负责日常党务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
(1)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全体党员干部,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2)做好党的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坚持党员条件,积极慎重吸收新党员;做好优秀党员干部的培养、提高和考核工作;
(3)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及时纠正不良倾向;
(4)负责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5)完成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2)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研究本单位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4)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情况;
(5)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6)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7)完成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支部组宣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宣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提出组织生活会召开的主题,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或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和宣传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完成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支部统战委群团员的职责
党支部统战群团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在上级统战和群团部门的指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
(4)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并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完成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遂宁市国资委机关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