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通 知
有关企业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委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实际,现将制订的《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予以印发,请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认真落实,严格考核奖惩。
2007年6月5日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现根据中、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要求,结合国资工作实际,制订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国资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坚持实行委党委集体领导与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市国资委党委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成员、主任、副主任对分工联系的单位、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教育、管理好国资系统科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及机关全体职工,切实抓好党纪法规、廉政勤政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增强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对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自觉遵守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廉洁奉公,不贪图享受;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用党纪条规严格要求自己,切实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为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做表率。
(五)认真学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执行党章,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严明政治纪律,促进国资事业健康发展和国资队伍健康成长。
(六)委党、政领导要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有专题总结。
二、责任分工
(一)冯容志(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对市国资委以及国资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责任是: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要求,组织研究制定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并督促实施。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3、领导委机关和系统的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章和党风廉政法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廉政教育,特别要认真组织进行干部作风整顿教育。
4、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本系统实际,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产权交易过程中容易产生商业贿赂环节的监管。
5、对机关中层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察,除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外,每年组织一定力量,利用一定时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6、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对机关科室、监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汇报,分析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7、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委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廉洁从政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改进措施。
8、对分工联系的党委办公室、机关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9、领导、组织、支持委纪委、监察室履行职责。负责处理人民群众重要的来信来访,亲自过问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宣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
(二)税国民(党委委员、市国资委主任)
支持、配合党委书记抓好市国资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委机关和兴业公司、城投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是: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要求。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齐抓共管,指导、督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
3、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意识。
(三)陈兴运(党委委员、市国资委副主任)
协助主任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工联系的行政事业产权监管科、监事会办公室和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是: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要求。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齐抓共管,指导、督促所联系科室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
3、协助所联系科室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意识。
(四)张华林(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委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市国资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对分工联系的党委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是: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要求,主持制定委机关和市国资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督促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章和党风廉政法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特别要认真组织进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4、组织委机关具体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本系统实际,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经常深入监管企业调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年在党委会议上专题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
6、协助党委书记召开好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并作好会前的准备。
7、负责处理好人民群众信访案件,发现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市国资委汇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国资系统的稳定。
附:遂宁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
200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