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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国资党委〔2017〕100号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隶属企业党委: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隶属企业党委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各隶属企业党委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二、狠抓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绿色环保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环保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建筑施工、水电气热、车船港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认真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工作。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因环境保护、投资融资、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防范教育,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加强党内激励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战士和退役人员中的困难人员、烈军属等活动。关心关爱坚守在工作一线的干部职工,切实安排保障好他们的生活。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

六、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完善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各隶属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中共遂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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