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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康医疗中心、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 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 院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公告

来源: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09 08: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遂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兴康医疗中心、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
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遂宁市兴康立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康医疗中心建安工程费约5.5亿元、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2
亿元、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0.5 亿元、遂宁市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0.5 亿元、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目建
安工程费约 1 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康医疗中心、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
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康医疗中心、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
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具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2、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完成不少于 3 个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3、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本单位近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2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1 年 02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及网上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3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遂宁市河东新区旗山路 15-17 号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3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旗山路 15-17 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兴康医疗中心、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公告
为有效推动项目建设、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后续工作提供数
据,拟开展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咨询单位选聘工作。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兴康医疗中心、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
室建设项目、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
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
2、招标人:遂宁市兴康立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遂宁高新技术船山产业区
4、建设规模及内容:兴康医疗中心建安工程费约 5.5 亿元、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建
安工程费约 2 亿元、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0.5 亿元、遂宁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0.5 亿元、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
区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1 亿元。
5、计划工期: 30 个月
6、工程承包范围: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及水土保持监测、
其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表。
二、竞标单位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2、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完成不少于 3 个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3、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本单位近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三、竞标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报价函、报价明细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资料
7、近 3 年内业绩资料(附相关业绩合同)。
8、竞标人需承诺近三年未被纪监委、税务、发改、建设等监管部门查处处罚和列入不诚信
名录
9、所有资料请密封,竞标文件密封后不做单独的补充。在谈判当日,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
现场拆开资料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价按报价最低者中选
注:如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内容需附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四、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
1、最高限价 40 万 元。
2、招标人于竞标人递交竞标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竞标申请书按规定进行资格评审。招
标人在符合条件的竞标人中选择最低报价竞标人(二次报价)作为中选单位。
五、工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0 天,水土保持监测 30 个月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方式及地点:
(一)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及网上发售
(二)发售地点:
1、遂宁市河东新区旗山路 15-17 号
2、遂宁市国资委官网(http://sgzw.suining.gov.cn/web/sgzw/ggxx)免费下载竞标文件
(三)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21 年 2 月 9 日 08:30 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 17:30。
七、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上午 9: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八、开标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旗山路 15-17 号二楼会议室。
九、装订、密封和标注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 A4 复印纸(技术说明、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
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
订,不得有零散页。
密封和标注:报价文件统一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袋密封处须加盖公章;密封袋上须注明
所报项目名称。
十、竞争性公告发布媒介:本竞争性公告在遂宁市国资委官网
(http://sgzw.suining.gov.cn/web/sgzw/ggx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遂宁市兴康立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旗山路 15-17 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825-2382576
2021 年 2 月 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遂宁市兴康立实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市兴康立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旗山路 15-17 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825-23825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天泰路 111 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六楼 联 系 人: 邓娜
电 话: 028-85283762
电子邮件: 26021993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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