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17〕14号),明确将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形式,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等。其中,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此次改革的关键所在。
关键,源自其将带来的变化。对国有企业而言,一些具备条件的将被改组、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意见》明确,将通过划拨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组建与重组、改组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一批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县(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两类公司”都是被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都以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目标。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强调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运营公司则以资本运营为主,侧重在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作有效组合配套国有资本等。
《意见》明确,坚持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监管重点,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实现保值增值。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也将发生转变。不缺位、不越位,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使的投资计划、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出资人权利,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行使;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逐步归位于一级企业;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意见》还明确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鼓励市属及以下国有企业与央企、省企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联合新设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鼓励以创投基金、风投基金等形式,提前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的初创企业和成长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