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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来源:遂国资党委〔2017〕70号 发布时间:2017-10-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党委班子成员:

《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已经市国资党委第17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遂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71018

 

 

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和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委集体

1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成员负责指导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党建、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脱贫攻坚等工作。

3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报告。

4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企业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工作经费。

主任、党委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中共十八届七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团结,注重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自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12次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面临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予以解决。

党委副书记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委工作部门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建汇报、党建述职、党建考评、党建联系点、党员教育培训等具体工作。

4.每年开展23次党建专题调研,坚持深入问题较多、矛盾较为突出的一线单位进行调研指导。

其他党委成员

1对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2.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和检查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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