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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遂市国资〔2017〕104号 发布时间:2017-05-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国资委(局),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遂宁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国资委(局)和市属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国资系统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要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关于在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517     

   

 

 

附件

关于在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县区国资委(局)、国有企业的共同努力,全市国资系统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市、县区国资委(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市国资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适应十三五时期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新任务对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根据《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遂宁国资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国资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显著提高,国有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全员法治意识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全市国资委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服务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局。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法治宣传教育与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统一,学以致用,着力提高各级国资委(局)依法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着力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及企业的实际和特点,把学法、守法、用法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结合起来,与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结合起来,将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施分类指导,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与时俱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创新,体现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我市国资系统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宣传法治遂宁建设的具体实践,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在全市国资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扶贫攻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面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创新驱动战略、环境保护、防灾减灾、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绿色经济强市大力宣传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它们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深入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宣传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国企国资改革“1 N”系列文件,以及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和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坚持从基层职工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拓宽学法渠道,提高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注重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措施

各县区国资委(局)和市属国有企业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企业本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级国资委(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继续坚持国资委(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主任办公会议、领导班子法治讲座、重大决策前的法律专家咨询审核等,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与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法制教育和培训。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工作机构和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党的法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相统筹,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发挥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衔接。深入挖掘传统宣传载体的内在潜力,通过开设专栏、创办法治刊物、利用广播电视、举办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步骤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至2017上半年。各县区国资委(局)、市属国有企业要结合本地、本企业特点,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各县区国资委(局)和市属国有企业制定的规划报市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各县区国资委(局)、市属国有企业要依据“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县区国资委(局)、市属国有企业的“七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分别于每年年初和年末报市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2020年下半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市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市、县区国资委(局)及市属国有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国资委(局)、市属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推进工作。要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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