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
经研究同意,现将《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22〕1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让各级领导干部知责尽责、严抓安全,让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敬畏安全、守住底线,在市属国有企业上下形成从严从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高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落实企业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
各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定落实“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放在第一位,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织议事日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织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二、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各国有企业要建立事故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严肃追究国有企业领导人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导致事故多发频发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还将对受到事故责任追究的干部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各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进清单制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行业特点、生产工艺、安全风险等,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四、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做好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阶段工作,根据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重点任务,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对在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列出清单、明确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提前安排部署“回头看”和总结提高阶段工作任务,审查复核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根据本次安全大检查行动的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对于经常性、重复性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剖析问题本质,找准根源症结,通过修订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五、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一)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各建设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督查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决防止项目一建成就埋下安全隐患,真正实现源头安全。
(二)严厉查处违法分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市属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的行为,严肃追究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各建设相关企业要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参建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一)强化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企业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对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考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劳务派遣企业要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履行用工手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实行持证上岗。
(二)开展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涉及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的国有企业要迅速制定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摸清用工底数,特别是危险岗位雇佣劳工、灵活用工人员的数量、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情况,对违法违规的用工行为要全面排查、及时纠正查处。
(三)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权益。涉及灵活用工人员的国有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的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七、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一)强化安全生产曝光警示。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大检查力度,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及时在国资系统通报曝光,树立反面典型,强化警示作用。
(二)动员鼓励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广泛宣传《遂宁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积极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制定激励表彰方法,鼓励群众和职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
八、严肃查处瞒报、谎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各国有企业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应报尽报,按时准确报告。对生产安全事故(含重大涉险事故、受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九、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各国有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坚持稳中求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水电站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充分调动企业上下的积极性,互相协助、齐心合力,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项工作。
请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抓紧出台贯彻落实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限,推动工作落实。我委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内容,请遂宁兴业集团和遂宁发展集团于在 7 月 8 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国资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