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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遂国资党委〔2017〕69号 发布时间:2017-10-1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隶属国有企业党委:

为进一步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国资党委〔2017〕48号)精神,经第17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党建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企业

蔡虹同志联系指导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谢耀国同志联系指导遂宁兴业经营资产公司,中国电信遂宁分公司;

陈海军同志联系指导中国铁塔遂宁分公司;

刘泽斌同志联系指导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杨璐瑶同志联系指导中国移动遂宁分公司;

郭祥明同志联系指导中国联通遂宁分公司;

张宽同志联系指导遂宁银行。

二、主要任务

(一)指导联系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脱贫攻坚等工作。

(二)督促联系企业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确保落地落实。

(三)掌握联系企业党建工作动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帮助联系企业改进工作。

(四)与联系企业党员干部谈心交心,化解矛盾,帮助联系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五)指导联系企业开展“六强六好”党建主题活动等争先创优工作。

(六)督促联系企业建立和完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工作要求

(一)每月至少到联系企业开展调查研究1次以上。

(二)每年至少到联系企业上1次党课或者作1次学习辅导报告。

(三)每季度向党委会报告1次联系企业工作情况。

四、强化考核

党委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中共遂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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