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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委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10-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

  10月9日,市委巡察组入驻市国资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为确保巡察期间信访稳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市委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    

  市委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为做好市委巡察期间国资系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确保国资系统大局稳定,现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行业抓、抓行业”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信访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非法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努力做到进京赴省到市零上访。

  二、成立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虹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主任

  谢耀国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海军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正县级干部

  刘泽斌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杨璐瑶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郭祥明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 宽  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张伟明 市国资委副县职领导干部

  成 员: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期间国资系统信访联络、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建立信访报告制度

  在巡察期间,一旦发生群众上访事件,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要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市国资委及分管领导,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时效。同时,要做好信访案件处理后情况的反馈报告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四、加强巡察期间矛盾纠纷排查

  加强各类矛盾的排查工作,重点对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等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综合施策帮扶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对待不合理诉求要耐心细致解答,坚持是非曲直,细致引导,采取相应稳定措施,确保国资系统信访工作预警机制明显,情况底数掌握,把各类信访突出问题的妥善处理和化解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五、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对群众上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置,并限期解决或妥善答复,跟踪问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

  六、应急保障

  巡察期间,市国资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企业单位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信息畅通,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和工作记录制度。信访应急电话:0825—2311577,传真:0825—2313746,手机:13982548373。

  七、责任追究

  市委巡察期间,凡发生迟报、漏报,推诿扯皮,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后果的,给予有关单位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情节重大的,将依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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