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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一”前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来源:遂市国资〔2017〕75号 发布时间:2017-04-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属各国有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第二次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和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经研究,决定在“五一”前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

一组:组长蔡虹,成员廖芹、蒲显锋、杜文峰。负责检查天遂公司、富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博宇传媒公司等的安全情况

二组:组长刘泽斌,成员杨毅、唐浩泉、何苗。负责检查遂发展、国丰公司、富安公司和兴业公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等的安全情况。

三组:组长郭祥明,成员何玫、李元红、陈元林。负责检查河投公司、开达公司、水务公司污水处理一厂、二厂、水厂等的安全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7426日—428日。

三、检查内容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暗访制度落实情况

(三)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值守情况;节假日值班情况。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情况。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登记使用情况。

四、各组负责填好《遂宁市国资委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检查结束后交改革改组科。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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